今年公租房(含原廉租房)申报自7月11日开始,到8月14日结束,全市共9309户家庭自愿提出申请。共16个项目、1964套房源,申请合格的家庭却达到了空前的6641户。

原因一
今年申请家庭激增,申请基数大。
原因二
意愿填报集中。尽管住房保障部门曾多次提示,但仍然出现相当一部分申请家庭虽具备了资格,但却因没有房源而无法摇号的情况。
原因三
很多申请人意愿都集中在房源少的项目上,这些项目的房源有可能在轮就全都配租出去了,因此第二轮就没房源可配租了。

按照填报意愿情况拟组织三次摇号配租。
一是优先安排和“意愿”家庭的摇号。
二是“第二意愿”家庭和原廉租房家庭摇号。
三为“服从调剂”(如有剩余房源)家庭摇号。
原因四
幸福岭地二期、中海蓝景东悦、滨河家园、威恩小区、北府新城项目房源优先向符合申请条件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、道德模范、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、病故军人遗属、退役士兵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、家庭成员均为70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摇号配租(如有剩余房源则向其他家庭摇号配租)。
其他项目房源不设优先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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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请在摇号结果公布后及时到所在小区进行房屋验收工作,如果对房屋无异议,在物业公司填写保障性住房现场查验表,请按照办理入户时间到指定办理入户地点办理进户手续。
二、办理入住时需要资料: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交通银行借记卡、部分现金、保障性住房现场查验表。
三、办理流程:步到办理入户地点交纳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然后签订租赁合同 → 第二步到小区所在供热公司交纳2017-2018年度供热费,取得供热发票 → 第三步 持租赁合同、租金发票、供热费发票到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,领取钥匙。
四、租金金额为租金标准*12个月*建筑面积;租赁保证金金额为150元*建筑面积,刷交通银行借记卡(低收入家庭保证金标准为100元/平方米;生活保障家庭保证金标准为50元/平方米)。
注意:经摇号获得住房的申请人,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,办理入住手续,未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申请人,视为自动放弃住房,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(含原廉租房)。放弃的住房由房产局收回,计入第三次“服从调剂”摇号范围。